▲「吃狗肉」是部分亞洲地區的文化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)
記者閔文昱/綜合報導
雲林縣動植物防疫所7月初會同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、警方及縣議員陳乙辰,在麥寮鄉一處偏僻道路攔查一輛可疑車輛,當場查獲一名范姓越南籍移工車上載有65公斤已肢解的狗肉,疑準備以每公斤400元販售,後續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移送,並裁罰新台幣10萬元罰鍰。
防疫所長廖培志指出,今年4月台中市爆發非法集團屠殺犬隻並上網販售案件後,雲林縣隨即展開全縣盤查,6月間耳聞沿海地區疑有販狗肉情事,直到7月初接獲新竹縣流浪動物珍愛協會通報,立即展開行動,最終人贓俱獲。
據了解,范姓移工持合法工作證,來台不到2個月。他向警方及防疫人員供稱,自己僅是幫忙跑腿運送與販售,否認親手宰殺犬隻,並聲稱不清楚狗肉來源。防疫所人員則在現場針對屠體掃描晶片,確認全數沒有登記紀錄,研判為無主犬隻,來源與其他細節仍待進一步追查。
依《動物保護法》第12條第2項規定,不得宰殺、販賣、食用或持有犬貓屠體或其產製品,防疫所已依法對該移工裁罰新台幣10萬元,並將案件移送偵辦。廖培志強調,未來將持續結合警方與動保團體加強稽查,防堵犬貓屠宰及交易行為,保障動物福利與公共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