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東海女大生遭輾死案,林母13日出庭。(ETtoday資料照/記者許權毅攝)
記者許權毅/台中報導
台中市林姓東海女大生被巨業客運施姓駕駛撞輾死亡,先前傳出巨業客運僅肯賠償30萬,巨業否認此事,並說不可能賠償如此離譜金額。但林母律師再度發出聲明指出,巨業客運14日傳訊,提出33萬7050元賠償金,劉姓律師不滿說,對之前忽視巨業有多3萬7050元的「偌大恩惠」致歉。
東海女大生案13日才開庭,針對肇事駕駛施男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,林母律師當庭要求變更法條,改以殺人罪審理。林母當庭大哭,說女兒是愛漂亮的女生,但整個臉被輪胎輾過,走的時候臉還是歪的,車子來回輾壓算過失嗎?「我覺得很故意,就是包準你一定死,施男說只看到手就移動,難道是神嗎?沒看到頭在哪就動車子。」
▲林母律師劉建志(左)指出,昨日收到巨業客運法務傳訊,稱要賠償33萬餘元。(圖/記者許權毅攝)
林母先前就透過律師劉建志發表聲明,揭露巨業稱要以30萬元和解,相當不尊重家屬,也對家屬是二次傷害。巨業客運回應,配合案件偵查程序並尊重被害人家屬意願,目前尚未進行實質協商,強調「巨業未表示僅願以30萬元和解之事」,否認家屬指控,甚至也覺得該金額很離譜。
劉建志最新聲明指出,巨業公司總經理李銘淦於受訪時稱「我們一定會負起全部的責任,因為還沒有正式的說,我們等他通知說正式的大家的協商跟會談,怎麼會有什麼30萬,怎麼可能會提出這種很離譜的(金額)云云」然根據巨業公司法務吳先生於114年8月14日透過LINE通訊軟體向本律師說明,巨業公司擬以新臺幣33萬7050元賠償本案喪葬費用及醫療費用,精神慰撫金部分則全額由強制險賠付。
劉建志諷刺說,若前開聲明稿及職員等人受訪時的說明,是不滿律師事務所先前發出之聲明,有忽視巨業公司所願意賠償之3萬7050元部分,本律師謹就未具體說出該3萬7050元偌大恩惠部分,向巨業公司表示歉意,亦祈巨業公司說明其擬賠償之33萬7050元是否為其所謂「不離譜之金額」?又是否即為巨業公司所稱「全部的責任」?
▲▼林母律師昨晚發出最新聲明。(圖/翻攝Facebook/劉建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