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電核二廠廠長曾文煌涉貪220萬元遭起訴。(資料照/記者劉昌松攝)
記者劉昌松/台北報導
台電第二核能發電廠廠長曾文煌、林口電廠廠長朱允中,涉嫌在辦理廠內系統設備採購案時,收受廠商賄款,其中曾文煌索賄取得220萬元後,把錢藏在家中天花板夾層;朱允中則使用廠商的帳戶收賄80萬元並買股。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15日依行、收賄罪嫌起訴2名廠長及郝姓業者,另曹姓業者獲緩起訴處分。
起訴指出,核二廠2022年公告預算2415萬元的「減容中心焚化爐控制系統更新」標案,由曹森智經營的山瑞科學公司以1458萬餘元得標後,核二廠長曾文煌以驗收為由索賄200萬元,曹森智為求順利取得工程尾款,親自開車到曾文煌住處,交付裝在紙袋裡的160萬元現金。
曾文煌食髓知味,在2024年的後續延伸的「減容中心焚化爐SCADA主機」採購案中,再次向曹森智所賄20萬元得手,另外又在核二廠「自動化濕式噴砂除污設備」採購案中,以協助爭取預算為由,向廣成企業負責人郝致衡索賄,並且直接在核二廠辦公室內收取20萬元贓款。
除了核二廠曾文煌涉貪,林口廠廠長朱允中也涉嫌在2018年間的「飼煤機減速齒輪箱」採購案中,協助郝致衡取得標案,為了避免行賄事跡敗露,由郝致衡陸續把賄款80萬元存入自己帳戶,再用這些錢幫忙買賣股票,作為貪污對價。
檢察官林俊言起訴痛斥,曾文煌、朱允中是台電電廠廠長,犯行可能帶動下屬行肅貪腐文化恐造成台電公司商譽及競爭力鉅損,影響人民對公營事業的信任,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,行賄的郝致衡一併起訴,曹森智則因坦承犯行等原因獲緩起訴處分。
另外,雖然北檢起訴認定曾文煌收賄金額220萬元,但在家中餐廳天花板夾層等處查扣的贓款達260萬元,其中差額來源是否涉及其他貪瀆不法,仍待另案追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