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高雄高分院。(圖/記者陳宏瑞攝)
記者張靖榕/綜合報導
高雄戴姓少年先前無照駕駛大貨車竟還撞死女騎士,釀禍後,左腳截肢、行動不便的父親為保兒子前途,竟指使少年對警方謊稱是他開車肇事。戴父因此遭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10月,不料他後來卻自首推翻供詞,最終因無法駕駛的身體條件獲改判無罪。少年部分仍由少年法院審理中。
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10月13日下午,地點在高雄藍田路與大學西路口。警方調查指出,當時未成年、未具駕照的戴姓少年駕駛大貨車闖紅燈,撞上剛起步的蔡姓女騎士,造成她送醫3天後傷重不治。少年事後打電話給父親報告事故,戴父為避免兒子背負刑責,指示少年對警方謊稱是他駕駛肇事,自己則從新竹搭高鐵南下現場處理。
員警抵達現場後將少年帶回偵訊,他依照父親交代表示肇事者為其父。檢方隨後依過失致死與肇逃罪名起訴戴父。2024年4月底,橋頭地院審理時考量戴父自承犯行但未與死者家屬和解,合併兩罪判刑1年10月。
結果戴父收到判決書後良心不安,決定上訴並改口否認肇事,於6月3日親赴橋檢自首,強調自己非真正肇事者。他也因此另被依《頂替罪》判處拘役4月,仍可上訴。
針對戴父是否真為肇事者,高雄高分院重新調查後發現關鍵矛盾:戴父左腳截肢、需依靠助行器行走,但有目擊者指出當時肇事駕駛是一名穿白衣的男子,行動正常、未使用任何輔助器具,最終法院撤銷先前判決,改判無罪,案件目前尚未定讞。
至於肇事少年,已由警方依涉嫌過失致死罪移送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審理。法界人士分析指出,戴父選擇自首應為有人提醒,因少年犯即使認罪量刑不會過重,加上《冒名頂替罪》本身刑度也輕,又有自白減刑空間,因此戴父改變策略自首,可能已是精算過後的決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