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律師簡大為涉犯幫助偽證罪,一審被判刑3月。(圖/翻攝粉專《簡大為律師-律師能不能算便宜一點》)
記者黃哲民/台北報導
網紅律師簡大為去年(2024年)為被控妨害自由的周姓女子辯護,涉指點作證的林姓女子作假,當庭被檢察官識破,從林女手機扣得開庭前與簡男套招串供紀錄,3人承認針對案情關鍵說謊,新北地院審結,認定簡男違反職業倫理、惡性不低,依幫助偽證罪判刑3月、周女教唆偽證判刑5月,林女偽證判刑3月,均不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簡大為執業約8年,除經營臉書個人粉絲專頁、有1.4萬位追蹤者,也常上電視談話節目推廣法普與評論司法實務,因為喜歡浣熊,常以「熊律」自稱。他今(1日)受訪說,林女向檢方供稱「簡大為律師有跟我說叫我自己想清楚,他不能教我怎麼做」,可證他沒指點林女作偽證,他自認很倒楣,會上訴釐清案情始末。
▲▼網紅律師簡大為涉犯幫助偽證罪,一審被判刑3月,他上訴爭清白,以證人筆錄佐證自己沒指導證人應如何陳述。(圖/簡大為提供)
本案源於莊姓女子告周女涉犯妨害自由等罪嫌,周女曾託閨蜜林女匯款500元到莊女戶頭,新北地檢署偵辦時,去年7月11日傳喚林女作證調查是否認識周女、為何匯款給莊女等重要案情。
周女去年6月間先要求林女「要套一下怎麼說會好一點」、「需要妳說是轉錯帳號,麻煩妳當做不認識我」、「律師也給妳答案了,就會沒事」、「律師建議我們電話演練一下,到時候不會放妳一個人,如果情況不對,他會盡量把風向帶回來」、「妳要背好喔」。
林女答應幫忙,簡大為之後於6月底受周女委任辯護,表示「我要先跟證人講一下」、「幫她演練一下」、「跟她當場套一下比較合理的說法」、「幫她的說法圓一下」,並收取5000元諮詢費與周女面談,簡男接著打電話給林女講逾55分鐘,涉指點林女謊稱不認識周女,因被網路購物詐騙匯款500元,錢太少不想追究,已刪除遭詐對話紀錄等。
林女到新北檢具結作證、照本宣科,簡大為利用擔任辯護人在庭之便,插話稱「有沒有一個可能,有人要陷害他」、「如果有人跟告訴人有糾紛,那個人把帳號洩漏出去」、「現在很常見,我們事務所也被這樣搞過」等語,企圖當面穩定林女心情。
檢察官起疑林女自己要買什麼東西竟忘掉、證述有漏洞,加上簡男舉措有蹊蹺,經林女同意,當庭勘驗林女手機,赫見通訊軟體內,存有林女和簡男、周女開庭前套招串供紀錄,翻拍存證,簡男3人經檢方簽分本案偵辦,全部認罪,被依偽證等罪嫌起訴。
法官審理認為3人在周女挨告的妨害自由案判決確定前,均自白涉作偽證、依法得減刑,但簡大為身為執業律師,卻違反職業倫理,惡性高於另2人,雖屬幫助犯還可再減刑1次,仍依法定最重可判刑7年的偽證罪,判他3月徒刑,周女教唆偽證判刑5月,林女偽證判刑3月,均不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