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柯文哲7000萬交保、應曉薇3000萬交保。(圖/記者黃哲民攝)
記者黃哲民、黃資真/台北報導
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,自今年1月2日逆轉羈押至今,4日北院提訊2人決定是否延押, 最晚在10月1日做出裁定,不過今(5日)北院裁定柯文哲7000萬交保,限制出境、出海8月,須接受電子監控。
法院指出,柯文哲以自己名義提出新臺幣柒仟萬元保證金後,准予停止羈押,並限制住居,並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、出海捌月,及應遵守下列事項:⒈不得與同案被告、證人有任何接觸、騷擾、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。⒉接受科技設備監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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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檢在2024年12月27日起訴柯文哲等11人,北院原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,經抗告後高院發回,北院因此在12月29日更裁裁定加保至7000萬元,但北檢再度抗告又發回,最後在2025年1月2日裁定羈押至今,期間柯文哲律師多次提出具保停押申請,皆遭駁回,最後在第4次的延押庭獲准交保。
▲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。(圖/記者湯興漢攝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