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清潔員送回收電鍋遭起訴。(示意圖/記者施怡妏攝)
記者黃宥寧、劉人豪/台北報導
北市黃姓清潔隊員將回收價僅值32.56元的電鍋轉送拾荒阿桑,被依《貪污治罪條例》起訴,他日前出庭全認罪,感嘆「沒想到會這麼嚴重,很擔心被關」。對此,法務部指出,「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」已啟動修法作業,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。
法務部表示,已擬具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,以符罪責相當性,針對社會各界關注「小額貪污案件情輕法重」議題,高度重視並傾聽各方意見,且已啟動修法作業,提出貪污治罪條例修正草案。該草案第12條針對小額貪污案件,未來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。若符合要件者,刑期得減輕至三分之一或免除其刑。上開修正草案已於2024年5月31日送陳報行政院審查,並於2025年8月15日完成審查,後續將依立法程序儘速完成修法。
法務部說明,亦將研議修訂檢察官得緩起訴處分案件之範圍,以因應個案強化檢察官裁量彈性,期能在堅守廉政核心價值的同時,讓案件處理更合乎比例原則,兼顧社會對公平與正義的期待。有關近期社會關注案件,檢察官依據相關事證,以貪污治罪條例相關規定提起公訴,並考量自首、自白及財物金額等有利於被告之減刑事由,請求法院從輕量刑,本部尊重檢察官依法行使職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