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兩人駕車接送女方至旅館開房。(示意圖/VCG)
記者曾羿翔/綜合報導
台中一對兄弟阿明與阿財(化名),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女網友後,雙方協議以3千元代價發生性關係。兩人隨即開車北上會面,於旅館內輪流與對方發生行為。事後因女方家屬報案,全案才曝光並進入司法程序,近日判決出爐。
根據判決內容,事件發生於2022年10月,當時20歲的阿財透過交友平台結識女方後,發現對方從事有償性交易,遂找來31歲的哥哥阿明一同前往新北與其見面。兩人由阿明駕車接送女方至旅館開房,於房內輪流發生性行為。
儘管兩人表示不知對方實際年齡,但調查指出,女方雖曾聲稱已滿16歲,外表卻仍顯稚嫩,且事後經醫療及心理鑑定發現其具智能發展障礙,並未達法定年齡。檢警認為兩人已有社會經驗,應能辨識對方可能為未成年人,最終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提起公訴。
審理期間,阿明與阿財皆坦承犯行,並與女方達成金額為18萬元之調解協議,全數當場給付,女方亦表示願意原諒兩人。法官審酌其悔意、調解結果、個人經濟與家庭背景後,近日最終判處兩人各3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並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兩場次。判決目前可上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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