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男子與女學生在家學書法、畫畫,上完課垃圾桶出現保險套。(示意圖/免費圖庫Pixabay)
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高雄一名男子阿勇(化名)先前與女學生小綺(化名)在家中學習書法、畫畫,怎料上完課以後竟發生不倫戀、數度發生性關係。正宮阿雪(化名)多次發現垃圾桶有保險套,氣得一狀告上法院,2人也因此被判賠10萬元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阿勇與阿雪結婚至今超過30年,怎料阿雪2025年間打掃住處時,多次發現垃圾桶有用過的保險套,氣得將阿勇、小綺雙雙告上法院,控訴2人舉止親密、求償100萬元。
對此,阿勇則表示,他與小綺2024年3月認識,2人相識後僅有相約散步、聊天,且因為隔年要搬至左營,當時有向小綺告知,可以來新家拜訪,他可以教毛筆、畫畫,因此2人才相約買菜,並到新家吃飯、討論畫畫,並沒有踰矩的行為。
此外,2人曾做出勾手等親密行為被拍下,阿勇則對此宣稱,小綺面對男性長輩朋友時,都會自然牽手、勾手,並無曖昧或親密的意圖。至於家中的保險套,是他自慰以後所留下,並沒有跟小綺發生性關係。
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,阿雪雖然在左營住處發現保險套,但只能證明阿勇曾使用過該保險套,不能證明是否為自用,或是跟其他人使用、對象為何人,不能以此證明阿勇、小綺曾發生性行為。
至於阿雪聲請鑑定保險套上的生物跡證,法官則表示,因為取得的時間太早,且取得時保險套在垃圾桶內,上方的生物跡證可能已遭汙染,該證據也可能因保存不良而變質,且阿雪取得該證據已超過半年,也有再度汙染的可能,難以認定鑑定結果的正確性,因此沒有必要鑑定。
法官審理後認定,阿雪並未提出其他證據,證明阿勇與小綺曾發生性關係,這部分的主張尚無可採。不過阿勇與小綺勾手的行為,則已逾越一般朋友的關係,法官衡量雙方的社會地位、經濟條件等情況後,判阿勇與小綺連帶賠償10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