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彰化一間賣場驚傳有人在停車場內活春宮。(圖/網友授權)
記者鄒鎮宇/綜合報導
彰化某大賣場地下停車場今年2月曾發生一起「活春宮」事件,一對夫妻疑似在自家休旅車後車廂公然從事猥褻行為,畫面不僅被路人目擊,還遭民眾錄影上傳網路,引發大量討論。判決書指出,林姓男子因公然猥褻罪遭判拘役20日,可易科罰金2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內容,事發於2024年2月23日晚間10點左右,林姓男子與妻子開著賓士抵達彰化某大賣場地下停車場。林男脫下外褲及內褲,走到後車廂,打開尾門,以跪坐姿勢前後擺動腰臀部,模仿性交動作,該行為明顯裸露下半身,足以讓現場民眾目睹。
民眾目擊後錄下影片PO網表示,「在停車場打砲還不關車門很瞎,不是所有人都想看小蛋蛋晃來晃去餒」,而該影片更吸引超過530萬人次瀏覽。同時,原PO也打電話給賣場值班人員通報,賣場隨即向轄區警方舉報。警方根據車牌通知林男到案說明,並依妨害風化罪嫌函送偵辦,事後林妻公然猥褻不起訴。
判決書指出,林男的行為發生在「不特定人皆可以見聞」的大賣場停車場,公然裸露生殖器並做出性交姿勢,已造成見聞者心生反感,嚴重破壞社會善良風俗。林男辯稱,他只有做出動作,但沒有真的與妻子發生關係。
法院審酌林男犯後坦承犯行,以及其過去曾因酒駕遭判刑等前科紀錄,最終量處拘役20日可易科罰金2萬元,全案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