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媒體人周玉蔻判賠蔡衍明與中天新聞共320萬。(資料照/記者黃哲民攝)
記者吳銘峯、黃資真/台北報導
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0年主持政論節目期間,指旺中集團旗下中天電視是「紅色媒體」、旺中負責人蔡衍明「酒色財氣名聲在外」等語,蔡衍明與中天主張周玉蔻違反雙方事先協議須做平衡報導的約定,提告求償共1000萬元。台北地院一審判決周賠償蔡衍明80萬元、中天新聞200萬元。案經上訴後,今(14日)高等法院改判賠償蔡80萬、中天240萬,且須移除侵害蔡名譽的臉書貼文。
回顧此案,周玉蔻曾因批評「旺中集團是中共國台辦的傳聲筒」,遭蔡衍明提告求償5000萬元,事後雙方在2018年和解,約定周玉蔻若要對中天電視做「攻擊性、惡意評論」,應先詢問中天電視並做平衡報導,否則要賠償違約金1000萬元。
然而,周玉蔻在2020年10月20日至25日期間,主持民視《辣新聞》政論節目、媒體訪問與發布臉書貼文時,指稱「中天在台灣就是紅色媒體」、「中天新聞台是共產黨打手」,又說蔡衍明「酒色財氣名聲在外」、「為了賺錢拋棄台灣戶籍」等等,蔡衍明與中天新聞因此主張周違約,提告求償1000萬元。
▲旺旺集團總裁蔡衍明。(資料照/記者湯興漢攝)
一審周玉蔻雖抗辯稱她是依照事實和法院判決做評論,不屬於攻擊性或惡意性,更聲稱先前與蔡衍明及中天的協議,是相信蔡衍明所稱「真道理性,珍愛台灣」的說法,後來發現對方反其道而行,她若不加以評論,不僅有違媒體天職,也違背自己良心,但法官仍認定周違反與蔡的約定,判決賠償蔡80萬、中天200萬。
二審雙方提起上訴,高等法院衡酌雙方訂定契約之內容,認定周玉蔻進行報導或評論時,應踐行先詢問各當事人,並為必要之查證及進行衡平之報導等前置義務,判決賠償蔡80萬,而中天部分改判240萬,且須刪除曾在臉書上發表有關侵害蔡衍明名譽權的臉書貼文。全案仍可再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