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籃球教練劈腿偷吃學生家長被抓包,判賠40萬元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exels)
記者郭玗潔/新北報導
新北一名3寶媽因接送兒子上下學,和兒子的高中體育老師兼籃球教練阿浩(化名)發展婚外情,兩人在車上、溫泉旅館激戰共3次。姦情爆發後,丈夫不滿阿浩向他哭窮求原諒,卻拿卡地亞鑽戒和正妹女友求婚成功,還不斷出國、出入高檔餐廳、聽演唱會,怒將阿浩告上法院。新北地院審理,法官判定阿浩侵害配偶權屬實,要賠40萬元。
人夫控訴,他和妻子小美(化名)婚後生了3個小孩,小美於2023年間接送子女上下課時,認識了小孩的高中體育老師,同年6月兩人發展婚外情,除了至少發生2次性行為,還討論吃藥避孕、性癖好等細節,更提到雙方各有配偶或女友,這段感情該如何維持或停止等。直到同年11月間,他無意中在小美隨身碟裡,發現小美截圖保存的LINE訊息,才知道妻子竟出軌小孩的體育老師。
人夫提出訊息為證,內容為阿浩說「我想看現場版的撒嬌」、「我會像那天直接把妳抱起來」、「一直問妳舒不舒服嗎」、「雖然我們第一次約會就發生」、「就我也可以把妳坳來坳去的啊」、「不然我應該會更…色吧,因為我有點S,妳會喜歡嗎」、「就打屁股 扯頭髮 或是做一些難為情的事 例如那天跑到鏡子前」、「我是真的蠻喜歡妳的」、「妳是真的很好吃 看我的反應也看得出來吧 我的反應真的很強烈」,小美也回應「我也怕我暈」、「嗯!後來碰面你都一副想馬上吃掉我的感覺」。
另還有阿浩說「我喜歡很熱 狀態會比較好」、「我第一次在這麼擠的地方…但是蠻好的」、「超輕 感覺一隻手 就可以了」、不用怕 你就是 跳上來就對了」,小美則回「那也要有機會啊 我們都在車裡·…」,人夫認為兩人顯然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,他提告向阿浩求償80萬元。

▲體育老師僅承認和學生家長上溫泉旅館1次,認為情節沒那麼嚴重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)
審理時,阿浩當庭承認在2023年7月和小美到新北土城某溫泉旅館激戰1次,但辯稱他在暑假出席謝師宴,因而認識學生的母親小美,小美請他當兒子的暑期籃球家教,又送吃的、到校探視,主動示好後雙方關係逐漸密切。那天小美又主動邀他吃飯,因兩人因身分怕被誤會,才決定前往摩鐵吃飯聊天,互動時他因一時感情衝動,和小美發生性行為。
阿浩認為,他和小美短暫交往時還未婚,之後和女友結婚,女友在2024年4月得知他曾劈腿,見他真誠反省,也只做過1次不當行為,已經選擇原諒,可見他不是反覆出軌不忠成性的人,整個案情離「情節重大」尚遠。且他母親罹癌、寵物犬年老也要看醫生,他還要扶養父親,也依人夫要求辭去教職,因而要賠學校6萬多元違約金,依他現在的經濟狀況,人夫求償金過高。
不過人夫反駁,阿浩生活奢華、衣著精緻、配戴高級腕錶及首飾,除了有觀賞演唱會、吃高級餐廳等消費紀錄,2024年更拿卡地亞(Cartier)鑽戒向女友求婚,今年至7月開庭前更是至少出國旅遊2次,絲毫沒有為錢所困的跡象。
全案經新北地院審理,法官檢視相關證據,判定阿浩於2023年7月間和小美到溫泉旅館發生1次性行為,8月間又在車上和小美發生2次性行為,加上其他親密對話,已侵害配偶權且情節嚴重,判阿浩要賠40萬元。可上訴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