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高雄一名李姓男子婚後多次嫖妓,還要求妻子玩換妻遊戲。(示意圖/CFP)
記者鄒鎮宇/綜合報導
高雄女子小美(化名)控訴丈夫李姓男子婚後多次嫖妓、在交友軟體假裝單身與多名女性曖昧,痛批對方嚴重傷害夫妻感情。橋頭地方法院判李姓男子須賠償小美10萬元及利息,並允許雙方可提出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記載,小美與李姓男子於西元2016年10月11日結婚,兩人各自帶著子女再婚,原本期待家庭生活美滿。未料,2024年初,小美收到丈夫女兒的告知,才驚覺李姓男子在2023、2024年間不斷嫖妓,還假裝自己是單身,利用交友軟體與多名女性傳曖昧訊息、約砲,甚至加入特殊性癖好社團,要求小美參與交換夫妻行為,也常帶異性回家過夜。
小美氣憤指控這些行徑已超越一般社交分際,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,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。
李姓男子則辯稱,網路聊天是因為工作壓力大且沒朋友,並非刻意找女生,帶異性到房子只是為出租看屋,且過去吵架後已停止與異性聊天。對於嫖妓指控,他未正面否認,僅強調部分行為發生於5年前。
法院審理後,認定李姓男子婚姻存續期間確曾嫖妓,並在網路上以單身名義與多女曖昧,根據LINE截圖及社群帳號資料,對話內容明顯涉及性交易,包括「妳介紹一定優的,但口味不同」、「2500/40、2800/60…」、「可以」等,還有對方報三圍、提供照片及收費細節。
法官表示,「被告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,與他人有性交易及網路曖昧行為,並假稱單身,造成原告嚴重精神痛苦。」至於小美指稱丈夫要求參加交換夫妻及帶異性回家過夜,法院認為證據不足,未予採信。
綜合考量雙方學經歷、家庭狀況及李姓男子行為造成的影響,法院認為小美請求50萬元賠償過高,最終判李姓男子需賠償10萬元及自2024年5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%計算利息,全案可上訴。
 
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