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婷/台北報導
一名人妻控訴,丈夫阿強(化名)和小美(化名)發生婚外情,小美透過通訊軟體帳號「萬華鄧紫棋」與丈夫互傳曖昧對話,包含「脫掉的絲襪」、「很翹的屁股」等等,甚至做出親嘴、性行為等舉動,憤而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。雖然小美矢口否認,但她曾自行截圖對話內容給人妻,最終台北地院法官仍判她應賠償人妻10萬元較為適當。

▲人妻控訴小美曾傳訊息與阿強大聊「絲襪」話題。(示意圖/VCG,與本案當事人無關。)
人妻在判決書中主張,小美明知阿強已婚,仍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間與阿強發生不正當往來,小美以通訊軟體帳號「萬華鄧紫棋」與丈夫進行曖昧對話,還有親嘴、性交等行為,並在丈夫的汽車副駕駛座放置暖暖包、在公司座位張貼貓狗圖片,她直到2025年1月底才發現這段婚外情,丈夫已告知實情,小美也傳送簡訊、抖音訊息道歉,所以她決定向小美求償100萬元。
小美則辯稱,她與阿強只是朋友關係,小美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她就是「萬華鄧紫棋」,雖然傳送對話截圖給人妻的手機號碼的確是她的,但仍無法證明她有做出上述踰矩行為,況且對話內容也只有相互關心之意,並無出現侵害人妻配偶權的情形。
台北地院法官認為,從該手機傳送給人妻的訊息包含「他就是有老婆的人」、「我錯了」、「很對不起我讓妳受傷」,傳送者甚至承認有截圖男女對話內容給人妻,但很害怕被告,小美雖然承認手機號碼為自己所有,卻空口否認曾傳送訊息,顯然不符合常理,所以這部分沒有採信她的說詞。
法官指出,在對話截圖中,小美與阿強曾傳送「只是脫掉的絲襪因為還沒看清楚」、「很翹的屁股」等曖昧訊息,確實已經踰矩,侵害到人妻的配偶權,最終判小美應賠償人妻10萬元較為適當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