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國一少女與高雄男子交往發生3次關係,意外懷孕誕下一子...(示意圖/Pixabay)
記者柯沛辰/綜合報導
高雄男子「阿均」(化名)透過交友軟體認識12歲少女「小妍」(化名),不僅要求自拍裸照,還3度約少女到旅館發生性行為,害少女懷孕誕下一子。高雄地院一審認為阿均未與女方達成和解,也未領養孩子,判刑4年6月。阿均不服上訴,但因程序不完備,近日遭高院駁回。
根據判決書,事件發生於2023年初,阿均透過交友軟體「Heymandi」認識還在就讀國中的小妍,雙方交往成為男女朋友。同年2月,他傳訊給少女:「既然已經交往,想看妳胸部」隨後取得3張少女拍攝裸露胸部的照片。
同年3月、9月及10月,阿均3次帶小妍到高雄市某旅館發生性行為,而且沒做任何避孕措施,直到小妍父親發現女兒懷孕,才得知女兒跟阿均發生關係,氣得到警局報案。
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,阿均明知小妍年僅12歲,卻多次利用女方心智未成熟,誘騙拍裸照並發生性行為,導致小妍身心受創,甚至未成年懷孕,已觸犯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為性交罪,共3罪。
法官審酌,阿均未與女方家庭達成和解,也未在事後認養孩子,而是任由社會局安置,因此今年5月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6月,並沒收手機。
阿均不服上訴,但高雄高分院審理時,發現阿均未在上訴狀簽名、蓋章或按指印,且經傳喚未出庭,也未陳報正當理由,程序有瑕疵,又未於期限內補正,因此本月5日駁回上訴。至於檢方上訴部分則另案審結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