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資深媒體人周玉蔻。(圖/記者屠惠剛攝)
記者趙蔡州/綜合報導
資深媒體人周玉蔻2022年在民視節目《辣新聞152》上,爆料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總統府前秘書長蔣孝嚴1999年「晶華緋聞案」女主角,還公開對方姓名、肖像等私領域資訊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調查後,認定節目違反個資法,裁罰民視公司負責人王明玉5萬元,王明玉不服提告請求撤銷,一審敗訴後提出上訴,但26日遭高等法院駁回,全案確定。
周玉蔻2022年9月在民視《辣新聞152》及臉書指稱,1988年中國小姐后冠得主張淑娟就是「晶華緋聞案」與蔣孝嚴滾床單的女主角,並揭露張的姓名、婚姻、職業、社會活動及照片等個資,還說張淑娟嘗試攀附權貴,及擔任華航空服員時有工作態度不佳、利用特權等情事,遭張淑娟提告加重誹謗罪、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2罪,最終被法院判處1年6個月徒刑。
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調查後,認為王明玉身為民視負責人,旗下節目在未經張淑娟同意的情況下,就公開張淑娟的婚姻、職業、經歷及私領域生活等個資,且公開的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,也無增進公共利益的必要,依違反個資法裁罰王明玉5萬元。
王明玉不服提告請求撤銷,一審敗訴後提出上訴,並主張一審判決未釐清NCC諮詢會議遴選和召開程序瑕疵,也未說明理由,認為判決理由不備。台北高等法院審理認為,節目內容公開張女個資,明顯非非增進公共利益之所需,不屬個資法可免責範圍,認定原處分無違誤,駁回王明玉上訴、維持原判,全案確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