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女突「暴食昏睡」!老師發現她有事後丸 揪出職軍淫暴內幕

▲▼女生發胖徵兆。(圖/Unsplash)

▲職業軍人硬上未成年少女3次遭判1年6月。(示意圖/Unsplash)

記者黃宥寧/台北報導

新北1名21歲松姓職業軍人,透過交友軟體「探探」認識1名未滿16歲少女,明知對方還是國中生,仍在車上、汽車旅館內多次發生性關係,且每次都未戴套。少女事後情緒失控、食量突增,被機構老師發現異常,從垃圾桶翻出事後避孕藥空盒才驚覺出事。士林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為性交罪,判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6月。

松男透過探探結識小花(化名),雙方很快交往。他在訊問中辯稱「不記得認識她」、「忘記是否發生性行為」,但法院調閱車牌軌跡、汽車旅館住宿紀錄、避孕藥購入明細、少女母親及社工證詞後,認定3次犯行全都屬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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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花在法庭痛述,第一次發生於2024年7月13日中午,松男把車開到淡水沙崙夜市停車場,把門反鎖後要求口交、性交,她拒絕後仍被強行壓頭、要求「騎上去」,全程未戴保險套。

當晚2人又到淡水米蘭莊汽車旅館開房,松男洗完澡後再度將她脫衣、壓制性交;第3次則是7月27日晚間,同樣在沙崙夜市旁停車場,他甚至呼巴掌、掐脖子強迫她就範。小花說,她其實不敢講出真相,「因為我想分手,他說如果分手就去跳海」。

小花放假回家後,媽媽看出異樣追問「妳是不是跟男朋友發生關係?」她點頭承認,母親急忙要她去買事後避孕藥「愉婷錠」。第2次放假回家後仍然吃藥,空盒被丟掉。

安置機構老師後來在小花身上搜到另一顆避孕藥,小花起初否認,還說是腸胃藥;社工觀察她「情緒低落、焦慮、食量大增」,回家後甚至因副作用昏睡,才覺得不對勁。社工與母親通話確認後,小花才坦承「有和男友發生性行為」,最後才報警、驗傷。

法官認為,少女從未主動想提告,是被機構發現異常後「被動說出」,完全沒有誣陷動機。

然而,松男在庭上全程否認,辯稱不記得、忘記了,但他承認那2天都放假、車都是自己在用,行車軌跡與小花證述完全吻合,旅館紀錄證實他在案發當天入住302房,媽媽證述她當面告訴松男「小花沒滿16歲不能做大人的事」,松男還回「我知道」。

法院痛批,被告明知小花未滿16歲,仍以相同手法多次性交,完全忽視少女身心發展,「法紀觀念淡薄」,犯後否認、不和解,也未賠償,3次犯行犯意各別、必須分別論罪,依3罪各判8月、應執行1年6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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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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