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吳姓男子拍攝空服員值勤影片,挨告要賠5萬元。(示意圖/AI生成)
記者郭玗潔/桃園報導
在公共場合「街拍」盛行,但若不經對方同意,仍可能造成侵權。一名吳姓男子搭飛機時,擅自拍攝陳姓女空服員工作時的影像,還發到社群媒體threads上討論該航空制服,被陳女發現後告上法院。桃園地院審理,法官認為吳男侵害陳女的肖像權,要賠陳女5萬元。可上訴。
判決指出,吳男於今年1月31日搭乘某航空公司航班,未經同意就拿手機攝錄一名陳姓女空服員執勤的影片,並後製文字「○○航空的制服實在有點…你們覺得呢?」發到threads後,吸引多達26萬1千人次觀覽,被陳女發現,認為吳男侵害她的肖像權,提告向吳男求償27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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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案審理時,吳男沒有出庭,也沒提出答辯書做任何陳述。桃園地院法官認為,吳男若單純評論制服設計,只要分享其他平面媒體介紹並發表個人意見就可以,但他卻未經同意拍攝陳女值勤的影片,文字又潛藏對制服的負面評價,還上傳threads給眾人觀覽,內容除和公共利益無關,也導致陳女無故暴露於公眾評斷下,判定吳男侵害肖像權情節重大,應賠償5萬元。可上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