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女猜拳輸到脫光!慘遭2少年輪流侵犯 家長出面:頂多賠1萬

▲桃園市19歲林姓男子去年4月認識未滿16歲少女成為男女朋友,交往期間初嘗禁果後3次無套嘿咻害少女懷孕,事後坦承犯行認錯賠償獲原諒。(示意圖/免費圖庫pxhere)

▲少女和朋友喝酒玩遊戲,慘遭2男友人趁機侵犯。(示意圖/取自免費圖庫pxhere)

記者郭玗潔/新北報導

新北一名少女和廖、楊姓少年熟識,前年凌晨她到友人住處和廖姓少年玩猜拳脫衣,少女輸到全身脫光後,慘遭廖、楊聯手壓制在床上輪番性侵。事後少女父親知情,將兩人告上法院,2少年除了需接受感化教育外,民事上,2少年的監護人也需各連帶賠償50萬元。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少女萱萱(化名)在前年3月27日凌晨時,受廖姓少年邀約,前往某友人家喝酒,兩人玩起猜拳遊戲,約好輸的人需喝酒或脫一件衣服。隨後楊姓少年也受邀前來,到場見萱萱已輸到全身脫光,僅用棉被包覆身體躺在床上,竟和廖聯手輪流壓制、性侵萱萱。事後萱萱的父親得知女兒受害,帶著她到警局報案,經少年法院審理,2名少年需進感化教育處接受感化教育。

萱萱的父親另對2少年和其家長各求償1百萬。不過庭審時,廖姓少年的家長辯稱,當晚萱萱自動參與脫衣遊戲,並不是他的孩子脫的,雖然他的小孩也有不對,但萱萱也有過失,他頂多只願意拿出1萬和解。楊姓少年的家長也自稱已盡到監督責任,頂多只能負擔1萬元賠償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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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法官認為,2名少年對萱萱的身心造成嚴重損害,而少年們的家長並沒有舉證已盡到監督義務,也應負賠償責任,判廖、楊的家長需各連帶賠償50萬,萱萱及其父親共獲賠100萬。可上訴。

● 《ETtoday新聞雲》提醒您:性侵害就是犯罪,請撥打110、113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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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資料來源:內政部警政署165打詐儀錶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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