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台中一組惡煞集團囚禁人,又逼其中2人互吃排泄物、性交,昨日上午判決出爐。(圖/中檢提供)
記者許權毅/台中報導
台中一組惡團因為泰達幣糾紛,逼迫2名男性被害人互相口交、吃排泄物,行徑相當惡劣。經中院不公開審理,昨日(26日)依組織、擄人勒贖、強製性交等罪,判主嫌楊男12年8月、彭男13年、何男12年2月、劉女11年6月、劉男11年2月、登男11年10月、許男10年8月,其餘人則分別被判處2年多刑期。
台中地檢署調查,彭姓、楊姓等10多人去年11月與5名被害人,相約在西屯區相約交易虛擬貨幣泰達幣,結果交易破裂,楊男等人強押被害5人至北區一間招待所,將人囚禁在此,並且脅迫其中一人將虛擬錢包內1萬3143顆泰達幣,轉至彭男虛擬錢包內,轉賣獲利40萬不法所得。

▲專案小組當時攻堅逮人。(圖/中檢提供)
當日凌晨,眾人還是不滿交易糾紛,開始持皮帶、酒瓶等物,毆打其中2名被害人,並且指示少年去購買保險套、潤滑液,逼迫2名被害人脫光衣服,要求自慰,再要求2人互吃性器,甚至逼迫互吃排泄物,2人遭毆打不敢不從,還遭眾人圍觀錄影拍照。
後續,楊等人將5名被害人分別移至別處摩鐵、賓館,並且向家屬勒贖金錢,並且二度逼迫其中在摩鐵內的2名被害人再次自慰、互相口交。有家屬報案後,警方在某賓館救出2名被害人,摩鐵內嫌犯與被害人又轉移至豐原某宮廟,其中一名被害人跳車脫困,另一人在隔天才遭釋放。

▲唯一女同夥劉女遭判11年半刑期。(圖/記者許權毅攝)
細看起訴書,該集團中唯一一名女共犯劉女,涉案情節重大,甚至數次駕車轉移被害人位置,劉女並將被害人手機內SIM卡拔除,換成無法通話之黑莓卡,趁機勒贖5千元。眾人逼迫2名被害人自慰、互相口交時,劉女也在一旁跟著錄影,十分惡劣。台中地檢署依組織犯罪、擄人勒贖、強制性交等罪起訴。
台中地院昨日上午11點宣判,依組織等罪判主嫌楊男12年8月、彭男13年、何男12年2月、劉女11年6月、練男2年2月、劉男11年2月、登男11年10月、林男2年2月、張男2年8月、許男10年8月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