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苗栗一名男子住在看守所內,結果遭到舍友性侵。(示意圖/免費圖庫Pixabay)
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苗栗一名男子阿勇(化名)因案入獄,與舍友龍哥(化名)等人同住一間舍房,怎料他2024年間竟趁著龍哥熟睡之際,動手性侵對方,甚至還意猶未盡嗅聞龍哥私處的味道。苗栗地院一審依照乘機性交罪,判處阿勇3年10個月有期徒刑、二審駁回上訴,全案仍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阿勇先前因案入獄,與龍哥等人成為舍友,豈料2024年4月間龍哥側躺熟睡時,阿勇認為有機可乘,竟偷偷將手伸入龍哥的內褲當中。由於龍哥已經熟睡,對偷摸屁股一事並無感覺,豈料阿勇食髓知味,竟將手指伸入他的隱私部位,痛得他當場醒來。
受到性侵以後,龍哥睡意全無,也感到相當害怕,只能趕緊寫紙條給同房的舍友求救,詢問「被告(阿勇)用手指插我XX」。不過同房舍友也沒辦法解決這件事,只能等到隔天再報告獄警,全案因此曝光。

▲苗栗一名男子住在看守所內,結果遭到舍友性侵。(示意圖/免費圖庫Pexels)
對此,阿勇則辯稱,當時2人是在玩鬧,確實有摸龍哥的屁股,但並無將手指伸入隱私部位侵犯。這起案件僅有龍哥的指述,並無其他直接證據能夠證明,且事後龍哥還威脅他賠償20萬元等等,希望法官明察。
不過,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,發現阿勇實施侵犯的過程全都被拍了下來,並且在侵犯得逞後,還做出嗅聞右手3秒鐘的行為。
此外,阿勇在收容人訪談期間,曾自稱「睡覺無意識不小心摸到」,警詢時又改口稱「在開玩笑」,證詞前後不一,可見視為狡辯之詞,不足採信。
苗栗地院一審依照乘機性交罪,判處阿勇3年10個月有期徒刑。阿勇對此不服,提出上訴,不過又被高等法院台中分院駁回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