臉皮比電線粗厚!挖礦兄弟檔偷電百萬度 哭窮拒賠843萬

▲▼挖礦示意圖,與本文無關。(圖/CFP)

▲台中一對李姓兄弟檔竊電挖礦,短短不到一年,竊電達157萬度。(示意圖/CFP)

記者許權毅/台中報導

台中市一對李姓兄弟檔找來一名傅男、朱男籌組挖礦,以上千台挖礦機獲取虛擬貨幣,但李等人將台電線路拔除私接,繞過台電電表,短短不到一年,合計竊取高達157萬度電。台電就電費遭竊提告,民事訴訟一審結果近日出爐,李姓兄弟檔需賠843萬餘元,但2人還裝窮,苦喊「獲利僅46萬,為何還要賠償」。

判決書指出,李姓兄弟檔自2021年左右於台中市3處承租房屋,並找來一名傅男擔任員工。李兄負責遠端監視、數據管理,李弟與傅男負責架設設備、維護工作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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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姓兄弟檔為了挖礦設備能私接電源、竊取電費,以電纜剪、電動壓縮器等工作,將台電電線另行壓接,並且繞過電表,直接連接至屋內配電盤。不只如此,另名朱男也有意經營礦場,以10萬請託李姓兄弟檔協助接電。

李姓哥哥因刑事部分入獄,不願被提解到庭,稱「我現在沒有錢可以賠償,能賣的都賣了,也有去賠償其他的,台電請求金額過高,況且我也沒有賺到錢,沒有錢可以賠償,我還在服刑中,都得靠家人接濟。」李姓弟弟則表示,只是哥哥雇用的員工,犯罪所得只有46萬5千元,為何我還要賠償?

李等人在3處租屋,出租人林男、王男等人也遭列被告。林稱,李等人在租屋時稱是做水電工程等語;王則稱房屋是媽媽租給李等人,不曉得為何竊電。

▲▼停電,台電,台中,台電營業處,台灣電力公司,示意圖,台電工程車,台電台中區營業處。(圖/記者許權毅攝)

▲法院判李姓兄弟檔等人應賠償843萬餘元給台電。(圖/記者許權毅攝)

法院查,李等人分別於第一間房屋竊電214天,總計竊取逾67萬度電,依電價與違規追徵計算,達441萬餘元;第二間房屋竊電125天,總計竊取逾44萬度電,依電價與違規追徵計算,達291萬餘元;第三間房屋竊電276天,總計竊取逾45萬度電,依電價與違規追徵計算,達293萬餘元。

經計算,李姓兄弟檔等人應賠償1025萬8900元,惟朱男已與台電達成和解,並給付182萬餘元,李姓哥哥仍須賠償111萬餘元。合計,李姓兄弟檔等人應賠償台電843萬627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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