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男子認識女學生以後,誆騙以5,000元為代價進行性交易,完事卻把人封鎖。(示意圖/123RF)
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台中市一名男子阿彭(化名)先前透過交友軟體,認識了女學生小婷(化名),雙方約定以5,000元的代價進行一次性交易,怎料他事後竟不付錢,甚至還說出「性交易有愧於老婆跟3個小孩」等荒謬言論。台中高分院審理後,判阿彭1年5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阿彭2023年12月25日透過交友軟體認識小婷,在聊天的過程中得知對方未滿18歲、且急需用錢,於是提議以8萬5,000元的價格包養,不過被小婷拒絕。
阿彭遭到拒絕後仍舊不死心,將價碼加倍,再度遭到拒絕以後,又提議以每次5,000元的價格進行性交易,終於說動了小婷。雙方敲定好時間,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,怎料阿彭完事後卻說,只帶了旅館的費用,錢包、證件都忘了帶,因此沒辦法立刻領錢。
▲男子認識女學生以後,誆騙以5,000元為代價進行性交易,完事卻把人封鎖。(示意圖/免費圖庫Pxhere)
阿彭接著又以話術誆騙小婷,指稱隔天下午7點再次碰面,並將價碼拉升至2萬元,但隔天小婷到約定地點等待,卻遲遲等不到人,帳號還遭到封鎖,才知道受騙。
對此,阿彭則辯稱,這筆金額並非難以負擔,最後之所以沒有付款,是因為覺得與小婷進行性交易,有愧於老婆及3個小孩,自責之下決定用最快的方式來結束荒唐行為,並非從一開始就沒打算付款。
案件經過上訴,台中高分院法官認為,阿彭身為成年人,明知小婷是未滿18歲的少女,心智發育尚未成熟,仍有特別加以保護的必要,卻為了滿足一時性慾,利用小婷涉世未深,佯稱支付高額對價,而對小婷施以詐術,做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,影響小婷的心智、身心發展及人格養成。
台中高分院最終撤銷原判決,改依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罪,判處阿彭1年5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