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婷/新北報導
女子小美(化名)今年5月間前往貨運站領取一個包裹,打算重新包裝再寄出,結果當場被警員攔查,進而發現包裹裡面有其他人的提款卡,她也因此被逮捕。新北地院法官日前審理之後,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,判處小美有期徒刑10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▲小美負責幫助詐團領取提款卡包裹,再重新包裝轉寄。(示意圖/VCG,與本案當事人無關。)
判決書中記載,本案詐騙集團透過臉書找上受害人A男,佯稱供提款卡及密碼作為投資帳號,每個月就能拿到分紅,導致A男誤信,並在今年4月間將自己的銀行提款卡及密碼寄至新北市某貨運站。
接著,小美依照上級指示,前往該貨運站領取包裹,打算重新包裝再寄去台中,結果剛好有一名警員路過,發現她形跡可疑,於是上前盤查,她只好將包裹拆開,警員見包裹內裝有其他人的提款卡,立刻當場將她逮捕。
小美到案之後,對於上述犯行均坦承不諱。新北地院法官認為,小美正值青壯年,卻不思透過正當途徑賺取所需,反而加入詐團負責領取、轉寄提款卡包裹,共同詐騙他人,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,過去有詐欺未遂、公共危險及偽造文書等前科,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,判處她有期徒刑10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