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邱中岳/台北報導
漢光41號演習實兵演練結合「2025城鎮韌性演習」,於7月15日至18日採「分區異時」,今(17日)下午1時半至2時輪到北部實施演練,卻有人在實兵演練警報響起時,直接在北市市民大道高架橋上拍照,警方也根據規定針對2人開罰,最高可罰33.6萬元。
網友在Threads貼出影片,「萬安演習下車拍照喔!要不要檢舉咧?」並指出地點是市民大道高架橋。影片中可見,一輛鐵灰色轎車就停在路旁,副駕駛座的車門正開著,但上面卻沒有人。鏡頭一轉才發現,有兩名女子在車子前方,也就是高架橋上拍照留念,拍完還悠哉走回車上。
▲原PO在萬安演習期間發現有女子在高架橋上拍照。(圖/原PO授權引用,下同)
影片一出,網友紛紛傻眼,「是叫妳停路邊,不是拍照欸」、「IG限動:整條高架橋只有我跟@xxx」、「哇噻!拍照留念15萬……」、「15萬罰起來!」原PO也在留言處直嘆,「走路就算了,高架橋下車拍照真的無言。」
2人自拍的市民大道高架所屬的管轄警分局為大同分局,大同分局對此也表示,事後也將通知駕駛到案釐清狀況,並且2人在市民大道上拍照,依照民防法最高一個人可開罰15萬。
另外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3條,「非遇突發狀況,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、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」,也將祭出6千元至3.6萬元罰鍰。如果2人最高可罰33.6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