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出租雅房火警釀1死6傷原因曾姓7旬房客亂丟菸蒂釀災。(資料圖/記者黃彥傑攝)
記者黃宥寧/台北報導
北市士林區一處出租雅房突發生火警,造成1死6傷悲劇。檢警調查發現,起火原因是2樓黃姓房客抽菸後未將菸蒂熄滅,隨手丟在房門口,引燃堆置雜物釀災,濃煙迅速蔓延整棟建物,導致40歲曾姓男子吸入高溫濃煙窒息身亡。士林地檢署偵結,依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及過失致死罪起訴黃男。
火警發生在2024年10月7日凌晨0時18分,士林區延平北路八段242巷一棟3層樓加蓋的老舊民宅突發火警。警消獲報到場,火勢延燒迅速,約凌晨0時49分撲滅,共救出9人,其中2樓3人與4樓3人送醫治療,頂樓301號房的40歲曾姓男子則在昏迷狀態下被救出,送醫搶救後不治,整起事件共釀1死6傷。
該屋整棟改裝為出租雅房,住戶多為長者或外籍勞工。檢警勘查後確認起火點為2樓黃男房外,現場可見大量被燒毀的雜物、紙箱與塑膠袋,且全無熄火處理痕跡。火調科與警方研判,是黃男抽菸後將未完全熄滅的菸蒂丟棄在門口,經過蓄熱後引燃易燃物造成火勢蔓延,濃煙迅速向上竄升,讓3樓曾男措手不及,打開房門即遭嗆昏,倒臥浴廁門口最終窒息身亡。
黃男火災時也因傷勢嚴重,住進加護病房。出院後向警察表示,失火前有確實有抽菸,通常「菸蒂會在牆邊壓一壓就丟了」,未特別注意是否熄滅;偵查時他才坦承犯行。
鄰居與房客也作證說,黃男衛生習慣不佳,常在房門外堆放雜物與垃圾,還用藍色塑膠袋包紙箱當垃圾袋棄置於房前,形同潛藏火災風險。
檢察官認為,黃男明知吸菸後應確實熄滅菸蒂、集中收置於安全容器內,卻仍習慣性隨手亂丟,且房門口堆放大量可燃物,最終釀成火災奪走無辜住戶性命。經相驗與解剖確認,曾男死因為吸入高溫濃煙窒息致死,故依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、過失致死罪,將黃男起訴,為想像競合犯,應從一重之罪科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