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黃翊婷/綜合報導
波蘭籍男子K今年5月間搭乘台北捷運抵達忠孝敦化站,卻在行經月台時,兩度徒手襲臀當時正在等候列車的女子A,被抓包之後,他辯稱是不小心碰到,接受偵訊過程全然不配合檢警調查,直到進入法院審理程序,他才改口坦承犯行並提出相關調解條件,但被A女堅詞拒絕。台北地院法官日前依性騷擾罪判處K男拘役50日,得易科罰金5萬元。
▲K男在捷運站對A女襲臀性騷擾,落網後還不斷找藉口,不肯配合檢警調查。(資料照/記者張君豪翻攝)
判決書中記載,K男今年5月間搭乘台北捷運抵達忠孝敦化站,下車之後行經月台時,看到正在等候列車的A女,竟趁月台人多之際,兩度伸手觸摸A女的臀部得逞。
A女氣得報警並決定提告性騷擾,事後她將此事公開在網路論壇Dcard上,一度掀起各界關注。然而,面對警方詢問,K男辯稱是因為人太多才會不小心碰到A女,被帶回派出所偵辦時,又說要找律師,不斷拖延偵訊過程,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被檢方諭令以3萬元交保候傳,他又藉口錢包在飯店遺失,無法辦理保釋,全然不配合檢警調查,就連接獲警方通知前來協助的波蘭代表處人員也覺得他不可理喻。
直到案件進入法院審理程序,K男才改口坦承犯行,並提出相關調解條件,但被A女堅詞拒絕。台北地院法官認為,K男具有碩士畢業的智識程度,也有相當的社會及工作經驗,理應知道要尊重他人的身體及性自主權益,卻為了逞一己私慾,對A女性騷擾,行為確實不妥,最終依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前段之性騷擾罪,判處他拘役50日,得易科罰金5萬元,全案仍可上訴。
此外,A女針對此事另有提起民事訴訟求償,民事訴訟部分目前仍在法院審理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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▼影片為今年5月K男落網時的畫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