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台北人妻控訴遭婚內性侵,上法院訴離並求償百萬。(示意圖,非當事人/取自免費圖庫xframe)
記者郭玗潔/台北報導
台北一名人妻小美(化名)上法院打離婚官司,控訴丈夫阿廷(化名)罵她「廢物、女人就是要給人X的」,並多次不經她同意壓制硬上,也不願意戴保險套,她只好吃藥流產,再自行裝避孕器,導致身體多次開刀、子宮受損,憤而向阿廷求償百萬。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,法官認為小美僅能證明曾被阿廷罵「廢物」,不過兩人婚姻破裂已無法回復,判准兩人離婚。
小美控訴,她和阿廷婚後生下2個女兒,阿廷不僅不顧小孩,還多次罵她三字經、廢物,羞辱「女人就是要給人X的」,多次不經她同意就硬上,她自知沒法抵抗阿廷的壓制力,只能央求阿廷戴保險套,阿廷卻置之不理,她因而懷孕需吃藥流產,阿廷便要她自己看醫生裝避孕器,但她身體沒辦法適應避孕器,導致多次開刀、陰道發炎、子宮受損,因而身心俱疲,承受極大痛苦,多次到身心科就診諮商,也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獲准。
小美認為,阿廷多次對她肢體、言語家暴和性侵,她已無法忍受這種同居虐待,想要一起婚姻諮商也遭阿廷拒絕,婚姻已維持不下去,希望法官能判准離婚,並求償精神撫慰金100萬。
庭審時,阿廷否認小美的控訴,表示小美為了離婚,從2023年2月3日無故離家並把小孩接走,導致兩人分居迄今,期間小美還聲請通常保護令,並對他提告性侵,雙方都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,他同意離婚。
阿廷認為,法院核發保護令,只是因為他罵小美「廢物」,那也是因為小美將2名幼女放在家中無人看管,他一時氣憤才口出惡言,但他不認為一句「廢物」會對小美造成多大痛苦,以至於需要精神賠償,小美求償沒有道理。
法官指出,小美控訴遭性侵的部分,因被士林地檢署調查處不起訴處分,依證據僅能確認阿廷曾對小美辱罵「廢物」,難採信小美主張遭虐待,不過雙方欠缺共同生活、相互扶持等共創家庭生活的實質內涵,且婚姻破裂已無回復的希望,雙方都有責任,判准離婚,阿廷免賠。
另夫妻財產分配部分,法官計算,小美婚後財產總價值為7萬1253元,阿廷存款、股票及保險為17萬5389元,他名下雖有受贈北投區溫泉段7筆不動產等,但不應列入婚後財產分配,判阿廷要給小美夫妻剩餘財產差額5萬2068元,並按月支付2名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各1萬6000元。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