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有民間救護車駕駛控訴,遭邁巴赫擋道,檢舉卻未成案。(圖/翻攝Threads)
記者許權毅/台中報導
國道1號台中段近日傳出阻擋救護車案件,一輛民營救護車指控遭一輛賓士邁巴赫S580刻意阻擋,向國道警察檢舉後,卻因為行車紀錄器無法證明「是救護車」,警方不予舉發。駕駛認為「難道要邊開車邊拿手機錄影」佐證?承辦員警還親自回應說明,強調沒有車內外影像,無法「一槍斃命」。
該名民間救護車駕駛發出行車紀錄器指出,上月28日行經國道1號台中段時,在內線車道遇到一輛黑色賓士邁巴赫S580轎車,不斷鳴笛、按喇叭要求讓道未果,甚至廣播要求,該輛轎車仍無動於衷。
救護車駕駛不滿,拿著畫面跟國道警察檢舉,但警方認為,該畫面無法證明駕駛的車輛「是救護車」不予舉發。駕駛不滿質疑,「行車紀錄器要怎麼拍到自己呢?以後要駕駛邊開車邊拿手機錄影,才能舉發這種惡意阻擋救護車的人嗎?」
有一名自稱是承辦該案的員警直接在貼文留言說,「影像中要如何證明,並非私人車輛加裝警報器?如果開單了,民眾申訴該如何回覆?從當警察以前就開始當檢舉人,也跟無數承辦人交手,秉持著沒有100%把握絕對不能開單,對檢舉案件判斷應該不會有問題。」
該名員警也強調,就是要有車內外影像,才能夠順利成案,重點就是沒辦法透過原始影片,確定該車就是救護車,民眾檢舉的內容,必須「一槍斃命」。
國道警方則正式回應,將再通知相關人,提供相關資料查證後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2項規定舉發。不避讓救護車,可處3600元罰鍰,並吊銷駕駛執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