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丈夫長期施暴、言語羞辱。(圖/取自免費圖庫xframe)
記者陳香菱/綜合報導
一對夫妻因婚姻失和,妻子小美(化名)指控丈夫阿翔(化名)長期施暴、言語羞辱,甚至曾說出「給錢不給幹」等語,讓她不堪其擾,訴請離婚。阿翔雖否認部分指控並表達不願離婚,但法官審理後認為雙方婚姻已無維持之可能,最終判准離婚,並將未成年子女的親權判給小美。
判決書指出,小美在法庭上主張,她與阿翔於2018年結婚,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。她指控阿翔控制慾極強,稍有不順從便怒罵,甚至不發生性關係就以言語羞辱。小美更指出,阿翔曾於2019年因家暴獲法院核發保護令,但仍不改其暴力行為。
小美列舉多項事件,包括阿翔多次持衣架鞭打她,造成身體受傷。此外,阿翔也頻繁以言語恐嚇、辱罵,例如曾傳訊息稱「妳有種去找律師我沒在怕的!幹你娘,要死一起死」、「要像這樣我也可以、不要逼到我裡外不是人、誰都別想好過」、「我不會放過妳、妳不要讓我失去理智、不然走著瞧」等。
小美更進一步控訴,阿翔經常以性需求威脅,倘若不願配合,便會讓她及子女無法入睡,或不給付家用。她提出多則訊息紀錄,顯示阿翔曾傳送「X的,X你娘什麼都要跟我拿錢又不能碰,怎麼不去死一死」、「我去花錢X人也不用一萬啦、X的、洞黃金做的嗎」、「給錢不給X」、「X你娘的拿錢不給X」等極具羞辱性的內容。
判決書也提到,阿翔曾在子女面前打電話給小美,要求發生關係並以金錢誘惑,稱「都不給我X了是不是、你過來我給你錢啊、做一次3000要不要」。小美表示,阿翔的行為讓她身心俱疲,婚姻難以繼續維持。
阿翔對小美的部分指控予以承認,例如曾持衣架鞭打小美,但他辯稱是因小美先抓傷他。他也承認曾傳送恐嚇及辱罵訊息,但解釋是因「很生氣」或「小美一直在逼他」。對於性需求相關的羞辱言論,阿翔則稱是因「她自己跟我講的話也沒有很好聽」。他雖不願離婚,但強調雙方已於2024年8月分居至今。
法官審理後認為,小美提出的證據,包括保護令、驗傷診斷書、LINE對話紀錄等,均可證明阿翔曾對小美施以家庭暴力及言語辱罵。這些行為已嚴重侵害小美的人格尊嚴與人身安全,逾越夫妻通常所能忍受之程度。
法官指出,即使在雙方分居期間,阿翔仍持續對小美進行言語威脅與羞辱,顯示其並未思索如何解決婚姻危機。法官認為,兩人之間缺乏良性互動與溝通,已無維持夫妻名分之必要,判准小美離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