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女子到朋友新開的火鍋店捧場,結果遭到撿屍。(示意圖/記者黃克翔攝)
記者柯振中/綜合報導
新北市一名男子阿雄(化名)先前開了一間火鍋店,女性友人小梨(化名)得知以後,2023年12月間到店內捧場,沒想到在店內喝到爛醉,竟遭阿雄帶回家性侵,氣得她報警處理。新北地院審理後,依照強制性交罪,判阿雄4年有期徒刑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阿雄2023年間在新北某地開了間火鍋店,身為好友的小梨得知以後,同年年底前往店內捧場。小梨一路吃飯、飲酒直到晚間9點多,等到打烊時已經意識模糊。
由於小梨還跟其他朋友有約,於是打算搭計程車離開,怎料阿雄竟藉口同行,並且趁著小梨睡著時,指示運將把車開到自己家。

▲女子到朋友新開的火鍋店捧場,結果遭到撿屍。(示意圖/記者黃克翔攝)
等到回家以後,阿雄露出了真面目,動手性侵泥醉、意識不清的小梨,儘管對方中間曾3、4度清醒,並且喊出「不要」等話語,阿雄仍沒有停下動作,甚至過程中也沒有做安全措施。
直到凌晨時分小梨清醒,驚覺自己遭到侵犯,只能趕緊逃離現場,並且報警處理。對此,阿雄則辯稱,當天小梨來到他家後,2人一起看了影集、喝了飲料,接著便開始親吻、發生性行為,且小梨還主動替他服務,推斷小梨是自願發生性關係。
不過,事後小梨曾質問「我真的記得,我一直說不要,我是真的不要」、「所以就覺得滿糟的」等話語,阿雄則是閃爍其辭,詢問「你有吃藥嗎」、「對不起,絕對沒有下次」、「抱歉,那你有什麼打算」等話語。
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,不採信阿雄的說法,最終依照強制性交罪,判處4年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