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黃春棋。(圖/ETtoday製)
記者葉國吏/綜合報導
台灣史上關最久的死囚黃春棋與陳憶隆,因憲法法庭去年認定其所犯擄人勒贖殺人罪「唯一死刑」的法律條文違憲,獲得暫緩執行死刑的機會。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邢泰釗近日已依據判決內容,正式提出非常上訴,讓兩人短暫逃過槍決。
黃春棋與陳憶隆於民國84年(1995年)犯下擄走商人黃春樹並殺害的案件,曾被判死刑定讞,但徐自強,同案被控的另一名嫌犯,已在多年非常上訴後獲改判無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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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陳憶隆。(圖/ETtoday製)
根據法務部最新修正的《執行死刑規則》,死囚若遇到非常上訴、再審裁定或憲法法庭的暫時處分,死刑不得立即執行。根據《中國時報》報導,憲法法庭指出,死刑僅能適用於情節極度嚴重的犯罪,並且必須符合憲法程序保障。黃春棋與陳憶隆的案件因此被重新檢視,法界人士強調,非常上訴僅是暫時的法律程序,未來如果法院重新審理後仍認定兩人犯行屬於情節最為惡劣的類型,死刑判決仍然可能確定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