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▲馬郁雯告網友留言影射她陪睡,台北地院判劉姓男子4月徒刑。(圖/記者湯興漢攝)
記者黃哲民/台北報導
前記者馬郁雯去年(2024年)9月,率先報導台北市前市長柯文哲任內於京華城案,被指涉收賄的「小沈1500」資料,馬自稱經營檢調路線至少7年,遭前立委蔡正元與網友質疑陪睡換新聞,男子劉在原到馬的粉專留言「1500 1H2S?」影射陪睡價碼,被控涉犯加重誹謗罪嫌,台北地院認定劉造謠馬從事性交易,且用1500元極差行情雙重詆毀,判劉4月徒刑、得易科罰金,可上訴。
馬郁雯已辭去記者工作,正爭取台北市中正、萬華選區市議員民進黨初選提名。去年9月5日,柯文哲涉犯京華城案被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獲准,時任新聞台記者的馬郁雯率先報導柯被查扣硬碟裡的帳冊,其中一筆「2022/11/1小沈1500沈慶京」記載,被指為柯涉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收賄資料。
馬郁雯當時自稱採訪生涯經營檢調路線至少7年,對自己獨家報導消息來源有200%信心,泛綠粉絲誇她「馬檢」、「揭弊女神」等封號,藍白陣營則圍剿她編故事,蔡正元更在政論節目質疑她陪睡換新聞,引發譁然。
馬郁雯在自己「馬郁雯Wendy」粉專轉發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挺她的聲明,又被網友狂酸「到底陪誰睡七年」、「陪睡女」、「馬記者經營這條線七年絕對沒有靠陪睡或是張腿亦或是口技…」、「過幾天會不會有陪睡名單出現?」等語。
劉男同月12日附和網友質疑,在馬郁雯粉專留言「1500 1H2S?」影射從事性交易的價碼,馬報案循線查獲提告,劉辯稱留言代表「1H 2 Section(階段),1500是下午三點的意思,不是金額」,加上問號呈現疑問句,馬郁雯名譽有無因此受損,應以社會評價判斷,而非馬個人主觀感受為準。
劉男另辯稱,馬郁雯報導說「1500」代表柯文哲收賄1500萬元,此處「1500」屬於可受公評之事,他合理評論、無冒犯馬的意圖,「1500 1H2S?」可以有各種解讀與涵意,不構成犯罪。
審理本案的法官正是去年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的呂政燁,審理認為劉男留言前,已有諸多網友針對馬郁雯提出與性相關語句,劉雖單獨留言、沒依附他人,「然而,瓜田不納履、李下不整冠」,且如劉的辯解,在當下留言串的氛圍中,「1500 1H2S?」可能被解讀成「1小時1500元」的性交易價碼,足以貶損馬的名譽。
法官認為劉男造謠馬郁雯從事性交易,且價碼低到只剩1500元的極差行情,對馬造成雙重詆毀,即使公眾人物,也不應任人全方位詆毀踐踏私德而不能回應反擊,劉犯後仍自信行為正當,未和解取得原諒,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,依加重誹謗罪判刑4月、得易科罰金12萬元,可上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