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女士官請飯店保留證據,宜蘭地院認定海軍少校犯罪惡性重大,予以嚴懲。(示意圖/免費圖庫pxhere)
記者曾羿翔/綜合報導
海軍一名少校阿威(化名)與女同僚在宜蘭出差期間,於飯店內參加調酒活動後,趁女方阿美(化名)醉酒意識模糊時進入房間,對其進行強行親吻、撫摸,並未取得清楚同意下發生性行為。案發隔日,阿美向軍中學長及飯店反映遭性侵,警方介入後,阿威遭依《刑法》乘機性交罪起訴,宜蘭地方法院近日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,可上訴。
案發當晚,雙方參加完飯店舉辦的調酒活動後,阿威以「幫忙查看打蟑螂」為由進入女方房間,先表明「難得遇到聊得來的人」,希望擁抱。阿美未加防備,結果酒精發作、意識模糊,被壓制在床上。她試圖推開但力不從心,整起過程被動、無力反抗。阿威過程中還說「已結紮」,事後幫對方穿回內褲,離開房間。
判決書指出,翌日退房前,阿美回想異狀,立即透過訊息向阿威質問「學長你昨天侵犯我了」,阿威僅回覆「真的對不起,不知道能否談談」,未辯稱為合意性交。阿美隨即向同事吐露,「我昨晚被上了」、「我不是故意讓他進房」,並依建議請求飯店保留證據。警方調查後,鑑定報告在女方體內檢出與阿威DNA相符跡證,並確認雙方並無曖昧或私交關係。
阿威辯稱為雙方酒後合意,但法院認為其供詞前後矛盾,起初否認性行為,直到鑑定結果出爐才改口;且女方證述前後一致,並有心理創傷與他人對話紀錄佐證。法官指出,性行為必須建立在清醒與明確同意下,對方沉默、模糊、無反抗能力時皆非同意表現,「沒有說不行,不等於願意」,此案屬於明顯利用醉態趁機性交。
最終,阿威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。法院認定其為滿足私慾,傷害同仁信任,性侵行為造成女方嚴重心理陰影,犯罪惡性重大,應予以嚴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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