▲柯文哲於9月8日才交保獲釋、結束363天羈押,今(12日)又被高院撤銷交保裁定將由北院更裁。(圖/記者黃哲民攝)
記者黃哲民/台北報導
審理京華城、政治獻金等案的台北地院合議庭,上周五(5日)第3度准許柯文哲、應曉薇交保,今(12日)又被高院撤銷發回更裁,重點仍為尚有證人未到案,何以不必防止勾串滅證,高院並以北院先前的延押裁定,質疑北院准許交保「實難謂無前後矛盾」,北院合議庭卻訂下周一(15日)上午才重新開庭調查,留下2天假日空檔,頗值觀察。
京華城案與政治獻金案去年(2024年)12月26日起訴移審後,北院承審合議庭2度裁定柯文哲與應曉薇交保,2次都被高院採納檢方抗告主張、發回北院更裁,第1次是在同月29日上午9點多公布,北院當天下午3點重新開庭,當晚11點多仍准交保但保證金加倍。
高院於今年(2025年)1月1日晚間8點多,公布第2次撤銷北院交保裁定、發回更裁,北院通知柯文哲、應曉薇隔天(2日)上午11點向北院法警室報到、恢復羈押禁見身分,當晚6點重新開庭、當晚接近11點多改裁定羈押禁見,柯、應被起訴後僅短暫交保6天。
▲涉犯京華城案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,9月5日獲准交保3000萬元。(圖/記者湯興漢攝)
北院合議庭這2次放人主因,是認為起訴後續押不符比例原則、檢方主張的「實質影響力」不代表必然會勾串滅證,甚至屢被外界提及、未到案已被通緝的「橘子」許芷瑜,合議庭也認為不構成繼續羈押柯文哲的理由。
但從這2次抗告案發回更裁過程,可見北院合議庭均迅速重新開庭回應高院發回理由,第2次重新開庭更選在周日晚間,最後改裁定羈押禁見理由之一,也是「尊重審級制度」。
不過今又被高院撤銷第3度准許柯文哲、應曉薇交保的裁定,且在下午3點30分就公布,柯在本周一(8日)才交保獲釋,僅5天就生變,不少人認為可能重回牢籠。但北院合議庭未如先前盡快開庭,而是訂在下周一(15日)上午10點開庭,面對高院指責調查有無勾串滅證之虞「理由欠備」的壓力,仍給柯、應2天假日的空檔,有點老神在在的感覺。
高院今發回更裁理由指出,北院合議庭交保裁定判斷有無勾串之虞的對象,為何僅限京華城案貪污情節、沒包括政治獻金案公益侵占、背信案情的證人,且北院今年7月21日裁定柯文哲、應曉薇第3度延押,理由包括尚有部分證人待出庭作證、不排除有勾串滅證之虞,為何延押僅1個月,就認為勾串滅證可能性已大幅降低,「實難謂無前後矛盾及理由欠備之不當」。
▲柯文哲於9月8日才交保獲釋、結束363天羈押,今(12日)又被高院撤銷交保裁定將由北院更裁。(圖/記者黃哲民攝)
其次,高院質疑北院交保裁定,禁止柯文哲、應曉薇接觸「同案被告、證人」,但全案人數眾多、事證繁雜、範圍不明,「實有再予詳加界定以便被告2人明確知悉為宜之必要」。
柯文哲的律師團昨(11日)在北院審理政治獻金案時,建請合議庭確認禁止接觸的對象,是否不含已完成詰問的證人,與高院發回更裁後半段理由相符,檢方主張應包含起訴清單所列全部證人、辯方律師團不該自行解讀,則跟高院發回更裁前半段理由吻合,微妙兼顧檢辯雙方訴求。
北院合議庭於審理期間,不只1次重申會依審理進度、隨時檢視被告有無續押必要,而7月21日延押裁定,雖列出8項共11位證人尚未作證,以及5名同案被告待轉為證人受詰問,但其中多人到昨天之前已完成作證,包括被視為重要證人的同案被告彭振聲等3人,合議庭認為案情陷入晦暗不明的風險大幅降低,因而第3度准許交保。
▲涉犯京華城案的認罪被告彭振聲,被視為重要證人,已於9月2日到台北地院完成作證。(圖/記者湯興漢攝)
此外,柯文哲於政治獻金案被控涉犯的公益侵占、背信等罪嫌,均非法定最輕5年以上徒刑重罪、不構成「涉犯重罪」的羈押理由,且相關證人於偵查中已具結作證,僅剩證據取捨與評價,這可能是北院合議庭面對高院指責的壓力,仍有底氣不犧牲假日、勞師動眾開庭的緣故。
北院合議庭昨開庭已表明,若高院維持交保確定,會對禁止接觸的證人範圍,再做更正或補充,高院發回更裁雖撤銷交保裁定,反而可能讓北院合議庭重新界定禁止範圍的機會。值得注意的是,高院發回更裁註明「不得再抗告」,是指不得對高院的發回裁定再抗告,不代表不准交保成定局,但北院重新開庭調查後所作裁定,仍可抗告,直到高院駁回或自為裁定為止。